提取公积金可以代办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让别人代办吗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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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拿,特殊情况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让别人代办。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核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月15日,为反映和适应近年来国家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提取风险,在成都公积金第四届第二次管委会上,审议并通过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一是“总则”中增加管委会和公积金中心职责条款。明确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措施以及承担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并增加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责和分工。

  二是调整提取范围。新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情形,并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情形等条款。

  三是调整提取条件。明确租房提取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为住房消费行为提取范畴等条款。

  四是优化租房提取政策。规范了租房备案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增加无备案租房提取规定和调整租房提取限额执行标准规定,并加强对违规提取的管理规定。

  五是调整提取频次及额度。统一了住房消费提取期限和调整提取额度,并加强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管理。

  六是增加自愿缴存者提取公积金规定。如个人自愿缴存者可申请住房消费提取、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七是增加违规提取行为处理规定。明确了违规提取行为的10条范围,公积金中心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时的处理规定,以及缴存单位有义务协助公积金中心开展违规提取的调查取证和资金追回工作。

  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且不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

  答: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拿,特殊情况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让别人代办。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答: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拿,特殊情况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让别人代办。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1)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以及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但必须得到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2)当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1.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3.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4.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答: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四川省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免费咨询热线:18583782653微同,四川省公积金代提/代办是一家从事多年公积金代办公司。我们提供四川省内各城市提取代办封存/离职/在职的公积金免费咨询,四川公积金提取公司不成功不收费,提供很安全便捷的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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