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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如何办理?
在首页点击【租房提取】按照步骤提取即可。线下办理:自行到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网上办理:用百度搜索【成都公积金】app进行下载,在首页点击【租房提取】根据步骤操作即可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通过互联互通方式能够查询确认租赁信息的,职工无需提供相应业务材料。
1、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提取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有效期自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起,至租赁合同结束时间止)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四川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蓉城人才绿卡”A卡及B卡持卡人、“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不受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7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700元×当年已发生且未申请的月数。
补充通知: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3)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符合本条第(1)至(3)款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5)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该套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
成都郫都区公积金提取电线。支持智能语音和人工坐席功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要件资料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信访、投诉转办和
成都郫都区公积金提取地点为:郫都服务大厅,具体地址为:成都市郫都区和平街139号,联系电线。本地宝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成都公积金查询网址。
成都彭州市公积金提取电线。支持智能语音和人工坐席功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要件资料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信访、投诉转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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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县公积金提取地点为:新津服务大厅,具体地址为: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105号4楼,联系电线,本地宝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公积金提取条件。
成都双流区公积金提取电线。支持智能语音和人工坐席功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要件资料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信访、投诉转办和
成都双流区公积金提取地点为:双流服务大厅,具体地址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四段100号,联系电线。个人在线业务签约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成都双流区公积金办理网点地址是在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四段100号。电线。
成都大邑县公积金提取电线。支持智能语音和人工坐席功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要件资料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信访、投诉转办和
成都大邑县公积金提取地点为:大邑管理部,具体地址为: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西街建行大楼5楼。
【导语】: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线上办理: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准备好提取所需要的材料。用百度搜索【成都公积金】app进行下载。在首页点击【租房提取】按照步骤提取即可。线下办理:自行到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网上办理:用百度搜索【成都公积金】app进行下载,在首页点击【租房提取】根据步骤操作即可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通过互联互通方式能够查询确认租赁信息的,职工无需提供相应业务材料。
1、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提取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有效期自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起,至租赁合同结束时间止)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四川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蓉城人才绿卡”A卡及B卡持卡人、“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不受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7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700元×当年已发生且未申请的月数。
补充通知: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3)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符合本条第(1)至(3)款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5)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该套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